“冲门”上地铁被卡 乘客因此扭了腰,责任谁担?******
“冲门”上地铁被卡 乘客因此扭了腰,责任谁担?
张建波
地铁车门关闭的提示音已经响起,李某(化姓)却一个健步冲进了车厢,谁知随身携带的拖车被车门夹住,在用力拉拽拖车的过程中,李某腰部拉伤。为此,李某将地铁公司诉至无锡市梁溪法院。案件承办法官2月1日接受了记者采访。
扬子晚报/紫牛新闻记者 张建波
强行“冲门”未果还受了伤 乘客起诉地铁赔偿
2021年6月,无锡市民李某和往常一样,拉着买菜用的拖车去坐地铁。到达站台时,地铁车内的提示小灯已经闪烁并已响起提示音,车厢警示灯一并亮起。
为了不错过这趟地铁,李某急忙拉着拖车快步跑入车厢。当李某跨入车厢的瞬间,车厢门开始关闭,但其拖车未完全进入车厢,导致车门两次试图关闭都被拖车阻挡,在门即将合拢时被迅速弹开。
在此过程中,李某因用力拉拽拖车,腰部受伤,经诊断为腰椎骨折,花费医疗费2.8万余元。经司法鉴定,李某伤势构成九级伤残。李某认为,地铁公司作为管理者,未尽到安全保障义务,造成他人损害,应当承担赔偿责任,故李某向法院提起诉讼。
地铁方面已尽“义务”法院驳回诉求
法院查明,李某是在已经响起提示音并闪烁警示灯的同时冒险快步拖车进入车厢的,其进入车厢的瞬间与车门关闭的间隔在1至2秒内,李某因拖车未完全进入车厢,被车厢门夹住而受力受伤。
事发站台门显眼处张贴有“门灯闪烁,请勿上车”的安全标识,候车区公告栏张贴有《轨道交通乘客守则》,载明:“列车关门提示警铃鸣响时或者警示灯闪烁时,禁止上下车。”上述守则,在事发车站共张贴13处。
法院认为,地铁公司作为地铁运营、服务企业,通过张贴安全标识、《轨道交通乘客守则》等多种方式对乘客进行了安全提示,对车厢关门也设置了合理流程即在关门前会响起提示音并同时闪烁警示灯,故地铁公司已经尽到了可预见、可预防的防护措施。同时,李某作为完全民事行为能力人,无视安全警示、疏于自身安全的注意义务,对此发生损害的应当由其自行承担。
最后,法院判决驳回李某的诉讼请求。李某提起上诉,二审维持原判。
公共场所要尽安全保障义务 担责是有前提的
案件承办法官李琪霖受访时称,《民法典》第一千一百九十八条规定:车站、机场、体育场馆等经营场所、公共场所的经营者、管理者或者群众性活动的组织者,未尽到安全保障义务,造成他人损害的,应当承担侵权责任。
但需要注意的是,对于上述法律规定不能片面地理解为“只要事故发生在公共场所或经营场所,经营者或管理者就必须承担责任”,因为经营者、管理者承担责任的前提是“未尽到安全保障义务”。而纵观该案,地铁公司在安全保障义务上未有过错,无需担责。
法官提醒,一方面,广大乘客应养成良好的出行习惯,“冲门、抢门”不仅不能节约时间,还可能发生事故,得不偿失;另一方面,地铁公司应抓好管理环节,最大限度保障乘客的生命安全。
苏贞昌正式率“内阁”总辞 新旧“内阁”31日交接******
中新网1月30日电 据台湾“中央社”报道,台当局行政机构负责人苏贞昌今日(30日)主持行政团队临时会,会中通过“内阁”总辞案,随后全员循惯例拍摄大合照。台当局新行政团队负责人陈建仁29日已公布第三波“内阁”名单,苏贞昌今天率“内阁”总辞后,新旧“内阁”交接安排在31日。
苏贞昌。图片来源:台湾联合新闻网台湾地区领导人蔡英文27日举行记者会,宣布台湾地区前副领导人陈建仁将任新行政团队负责人,陈建仁随后展开征询事务。
陈建仁当天晚间便公布首波人事名单,行政团队副负责人为郑文灿、秘书长由李孟谚留任、政务副秘书长何佩珊续留、发言人为陈宗彦。另外,8名政务委员部分全数留任。
各部门负责人方面,有经济事务主管部门负责人王美花、劳动事务主管部门负责人许铭春、“海委会”新任负责人管碧玲、财政事务主管部门负责人庄翠云等。
征询第二天,陈建仁晚间公布第二波“内阁”成员名单,包括内政事务主管部门负责人林右昌、文化事务主管部门负责人史哲、台北故宫博物院院长萧宗煌、教育事务主管部门负责人潘文忠、法务主管部门负责人蔡清祥、交通事务主管部门负责人王国材、卫生福利主管部门负责人薛瑞元及数位发展事务主管部门负责人唐凤。
蔡英文(中)与苏贞昌(左)及陈建仁合影。图片来源:台湾联合新闻网 潘俊宏 摄此外,陈建仁29日表示,经与蔡英文商讨后,确认外事部门负责人吴钊燮、防务部门负责人邱国正、陆委会负责人邱太三留任。
郑文灿则表示,30日完成所有“阁员”名单确认,各部门副负责人人选也会在30日下午透过记者会完整对外说明。
而对于陈建仁接任台行政机构负责人,不少岛内网友留言表示:“不祈望就没失望”“无需期待”“觉得现在的执政团队,哪位来接任都没用,因为没有一位是专业的,更何况都是为己私利,有哪位真为台湾百姓做事,所以换谁做还是一样无解。”
(文图:赵筱尘 巫邓炎) [责编:天天中] 阅读剩余全文() |